厨余垃圾以集中处理为主,就近就地自行处置为辅。城镇地区现有以及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规范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广州市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办法》。现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2日
广州市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在已实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不适用本办法。
废弃食用油脂按照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是指以下行为:
(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对其责任区范围内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行为。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就近集中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 厨余垃圾以集中处理为主,就近就地自行处置为辅。城镇地区现有以及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规范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