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每户每月5元!山东省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厨余垃圾收费标准发布
来源:聊城市发改委 | 作者:远资环保 | 发布时间:2022-12-01 | 7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详情如下:

东昌府区发展改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厨余垃圾源头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范围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本通知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范围为聊城市建成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一)居民每户每月收取5元(不包括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清洁卫生费用)。

  (二)单位每人每月收取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幼儿园、学校、医院依据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按0.02元/升的标准另行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三)宾馆、招待所每床位每月收取1元。 

  (四)餐饮业可在以下两种计费方式中自主选择计费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更改。

  1.继续执行原计费方式: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20元计收。

  2.“基本处理费+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计费方式:

  (1)基本处理费: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10元计收。

  (2)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在收取基本处理费的基础上,依据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按0.02元/升的标准另行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五)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按使用营业面积计算,50平方米(含)以下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20元;5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8元;2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6元;8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4元;15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2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0元。